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全面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城建局起草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消防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全面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城建局起草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消防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勘察设计重大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设标〔2010〕12号)、《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变更范围、消防设计变更管理、消防设计变更执行标准等方面明确了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确需变更消防设计文件,应该履行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等。
(一)明确了消防设计变更中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划分原则,并对涉及重大变更内容进行了明确。
(二)对审批主体和重大变更程序和要求做了相应规定。明确了消防设计变更根据类别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明确了消防设计变更报批流程及要求等。
(三)对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作了规定。明确了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在办理消防设计重大变更时的具体要求。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
五、解读机构
未尽事宜的解释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2023年1月31日